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关于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法律法律规范》的联合通知(1997 年 4 月 7 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新闻出版局: 1988 年 3 月 25 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确定了 7000 个汉字的法律法律规范笔顺
由于字表中的法律法律规范笔顺是隐性的,在应用中因理解不同出现了汉字笔顺的不法律法律规范现象
此外,法律法律规范笔顺本身又存在一些难点
为了促进我国语言文字法律法律规范化,满足汉字讨论、汉字教学、汉字信息处理、出版印刷、辞书编纂等方面的需要,特对现行法律法律规范笔顺进行完善形成了《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法律法律规范》,现予发布
《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法律法律规范》是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的基础上形成的,将隐性的法律法律规范笔顺变成显性的,列出了三种形式的笔顺
同时,明确了字表中难以根据字序推断出法律法律规范笔顺的“火”、“叉”、“ 鬯 ”、“爽”等一些字的笔顺 ,调整了“敝 ”、“脊”两个字的笔顺
《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法律法律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在全国施行
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法律法律规范 说 明 1988 年 3 月 25 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依据 1965 年发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确定的笔顺法律法律规范规定了 7000个汉字的法律法律规范笔顺
由于字表中的字未列出跟随式笔顺,使用时只能根据字序进行推断,有的则难于判定
因此,在应用中因理解和推断不同出现了汉字笔顺的不法律法律规范现象
此外,法律法律规范笔顺本身尚存在一些难点
为了促进我国语言文字法律法律规范化,消除法律法律规范笔顺本身存在的难点,满足汉字讨论、汉字教学、汉字信息处理、出版印刷和辞书编纂等方面的需要,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