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关于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工作情况的报告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统筹“协助”与“监督”两项职责,在协助中强化监督、在监督中推动协助,持续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构建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一、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以协助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抓什么、谁来抓、怎么抓”,积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
(一)围绕“抓什么”当好“参谋员”,协助党委定期分析和研判政治生态
定期梳理提请市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大事项,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反腐败阶段性特征、查处重点领域案件、巡察县乡党委情况等,每年对县(市、区)、市直部门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及时反馈结果,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并形成综合报告呈报市委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情况,向市委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展情况等书面报告 21 份,提出了具体性、针对性的工作建议,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及时、有效参考
(二)围绕“谁来抓”当好“协调员”,协助党委在决策层面落实主体责任
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规定向市委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请示报批报告,特别是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精神和部署要求,做到第一时间汇报
今年以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会议 3 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文件精神、案件通报等 10次,对纪检监察工作作出批示指示 63 次,批准对市管干部谈话、初核、立案、处分、采取留置措施等 136 人次,以高度自觉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抓落实的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具体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