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义务教育质量均衡督导评估奖惩制度切实全面提高我镇教育教学质量,保持我镇教学质量始终处于全县优势地位,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学年度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评估,基本分100分
一、教育教学质量管理(50分)初中以每年九年级全县中考综合评估结果为依据
进入全县第十位记50分,每上升一个位次加5分,每下降一个位次扣5分
小学以每年全镇六年级综合评估结果为依据
排名第三的记50分,每上升一个名次加5分,第四名45分,第五名40分,第六名35分
另原制定的中小学综合评估奖励办法继续有效
二、教育教学目标管理(20分)每学年对中小学非毕业年级的一个年级一个学科进行抽样测评,主要以合格率和优秀率进行评价
初中:合格率在80%—90%、优秀率在40%—45%的记20分;合格率在90%以上、优秀率在45%以上的每多一个百分点加5分,只有一项指标达标的每多一个百分点加3分;合格率在70%—80%之间、优秀率在35%—40%之间的记18分;合格率在60%—70%之间、优秀率在30%—35%之间的记15分;低于上述指标的只记10分,两率中只有一项达标的减记3分
城内、北辰小学:合格率在85%—95%、优秀率在65%—70%的记20分;合格率在95%以上、优秀率在70%以上的每多一个百分点加5分,只有一项指标达标的每多一个百分点加3分;合格率在75%—85%之间、优秀率在60%—65%之间的记18分;合格率在65%—75%之间、优秀率在55%—60%之间的记15分;低于上述指标的只记10分,两率中只有一项达标的减记3分
其它小学:合格率在85%—95%、优秀率在55%—60%的记20分;合格率在95%以上、优秀率在60%以上的每多一个百分点加5分,只有一项指标达标的每多一个百分点加3分;合格率在75%—85%之间、优秀率在50%—55%之间的记18分;合格率在65%—75%之间、优秀率在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