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对系部教学管理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工作是高等学校日常性中心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系部教学管理水平和质量,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工作评价体系,调动系部教学管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全面提高学院的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二条 系部教学管理的考核评价以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遵循教育规律,结合学院实际,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建设的指导思想,充分调动各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促进教学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切实提高系部教学管理的质量与水平。 第三条 系部教学管理的考核评价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条件、过程、效果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科学性与导向性相结合的方法,合理利用必要的行政和经济手段,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逐步推进系部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以适应新世纪对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院专门成立系部教学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院领导担任,其他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和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组成。 第五条 考核评价办公室设在教务与科研处,负责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等日常工作。 第四章 考核评价程序 第六条 系部教学管理的考核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每年年终组织。 第七条 考核工作首先由各系部按照考核评价办法规定的考核评价内容和要求,进行相关材料、信息的准备并提供有关佐证资料,然后由学院考核评价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考核评价办法查阅有关佐证资料,给出评价结果,报学院领导审批。 第五章 考核办法 第八条 系部教学工作考核分为七个方面,包括教学常规管理、教学质量、专业和课程建设、实习实训教学管理、师资队伍、教科研工作,加分项。具体参考《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系部教学管理量化考核 标准》。 第六章 考核结果与评价 第十四条 根据考核结果积分排名,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作为系部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主要依据,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主要依据,作为各系部各项教学奖励指标分配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与科研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附: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系部教学管理量化考核标准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教务与科研处 2016年 3月 28日 3 附1: 东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