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通用机床类 (一) 普通车工 1.必须遵守机床工一般安全规程,高速切削时要戴好防护眼镜。 2.装卸卡盘及大的工、夹具时,床面要垫木板,不准开车装卸卡盘。装卸工件后应立即取下扳手。禁止用手刹车。 3.床头、小刀架、床面不得放置工、量具或其它东西。 4.装工件要牢固,夹紧时可用接长套筒,禁止用榔头敲打。滑丝的卡爪不准使用。 5.加工细长工件要用顶针、跟刀架。车头前面伸出部分不得超过工件直径的 20~50 倍,车头后面伸出超过 300 毫米时,必须加托架。必要时装设防护栏杆。 6.用锉刀光工件时,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身体离开卡盘。禁止用砂布裹在工件上砂光,应比照用锉刀的方法,成直条状压在工件上。 7.车内孔时不准用锉刀倒角;用砂布光内孔时,不准将手或手伸臂伸进去打磨。 8.加工偏心工件时,必须加平衡铁,并要紧固牢靠,刹车不要过猛。 9.攻丝或套丝必须用专用工具,不准一手扶攻丝架(或扳牙架)一手开车。 10.切断大料时,应留有足够 余 量,卸下砸 断,以 免 切断时料掉 下伤 人 。小料切断时,不准用手接。 (二 ) 自 动 、半 自 动 车床车工 1.必须遵守普通车工安全操 作 规程。 2.气 动 卡盘所 需 要的空 气 压力 ,不能 低 于 规定 值 。 3.装工件时,必须放正 ,气 门 夹紧后再 开车。 4.卸工件时,等 卡盘停 稳 后,再 取下工件。 5.机床各 走 刀限 位 装置的螺 钉 必须拧 紧,并经 常 检 查 防止松 动 。夹具和 刀具须安装牢靠。 6.加工时,不得用手去触 动 自 动 换 位 装置或用手去摸 机床附 件和 工件。 7.装卡盘时要检 查 卡爪、卡盘有无 缺 陷 。不符 合 安全要求 严 禁使用。 8.自 动 车床禁止使用锉刀、刮 刀、砂布打光工件。 9.加工时,必须将防护挡 板挡 好。发 生 故 障 、调 整 限 位 挡 块 、换 刀、上料、卸工件、清 理 铁屑 都 应停 车。 10.机床运 转 时不得无 人 照看 ,多 机管 理 时(自 动 车床),逐 台 机床巡 回 查 看 。 (三 )立车车工 1.必须遵守机床工一般安全规程。 2.装卸工件、工具时要和 行 车司 机、挂 勾 工密 切配 合 。 3.工件、刀具要紧固好。所 用的千 斤 顶、斜 面垫板、垫块 等 应固定 好,并经 常 检 查 以防松 动 。 4.工件在未 夹紧前,只 能 点 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