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式输送机 机械加工、焊接、滚筒作业 指 导 书 编制: 审核: 批准: 山西交城县兴星冶金设备厂 机械加工通用作业指导书 1 、操作者应仔细看清图纸和工艺文件的各项说明,保持图纸和工艺文件的清洁与完整,并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工艺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零部件的加工,不得随意自行更改。 2 、操作者按照工艺要求查看借用的工、夹、量、刀具是否符合工艺及使用要求,若有疑问,应立即与组长或车间生产管理者联系。 3 、操作者应将工、夹、量、刀具分别整齐地放置在工具箱上或其它适当的地方,但不准直接放在机床上,并应妥善保管好,不得任意拆卸而改变原来尺寸或形状。 4 、在加工前,操作者首先应检查、抽查毛坯或经由上道工序加工并和本工序有关的尺寸,以确定余量是否符合工艺要求。 5 、操作者应按照工艺规定的定位基面安装零件。工艺未规定定位基面的,允许操作者自行选择定位基面和装夹方法,但是必须保证加工出来的工件符合图纸和工艺上的尺寸和精度要求。在装夹工具前,应将夹具和工件清理干净,在定位基面上不得有铁屑、毛刺、污物及磕碰现象。 6 、预压紧工件后,应按工艺要求进行工件的校正,若工艺未作出规定时,可按下列方法校正工件: 6 .1 、当在本工序或本工步中加工到成品尺寸,且以后该加工面不再加工,装配时也不再调整或刮研时,可以按定位基面到加工面技术要求的 1/3 值校正,最后加工完成后应保证图纸中的技术要求。 6.2、在本工序或本工步中加工的加工面以后尚需加工或刮研,则按该加工面下道工序余量的 1/3 值校正,加工后要按此检验。 6.3、在本工序或本工步中加工的加工面到成品尺寸,以后该加工面不再加工,且图纸、工艺卡片内对该加工面与定位面无任何要求时,加工后应达到通用技术标准。 7、按工艺要求进行压紧,如工艺上无要求,零件压紧时注意压紧力的位置、大小和方向,并允许自加各种辅助支承,以增强刚性。压紧前与压紧后都要测量,防止变形和磕碰。 8、凡加工面末到成品尺寸而工艺卡片又未规定工序的粗糙度时,粗车、粗铣、粗刨、粗镗和粗插的表面粗糙度应为Ra6.3(△4),磨削前的各种表面粗糙 Z 应为Rd3.2(△5),粗磨时外围的表面粗糙度应为Ra0.8(△7),平面、轴、孔互为Ral.6(△6);刮研前的加工面应为Ra3.2~Ral.6(△5~△6)。 9、当工艺未规定时,工件的首件检验应该在自由状态下进行,不得压紧在起具上。换刀后的首件也应首检。 10、对连续加工的工序或工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