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目的 根据《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公司《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建立材料、零部件质量控制系统,通过对材料、零部件的采购、验收、标识、存放与保管、领用和使用、材料代用等环节的管理和控制,以确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用的材料、零部件的质量和正确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工程所用材料、零部件的全过程控制。 3. 职责 3.1 工程技术部 a).工程室 ①.物资采购组:负责收集合格分供方的评审的输入资料和材料、零部件的采购。 ②.库房:负责材料、零部件的标识、保管 、发放和回收。 b).技术室:负责编制订货技术条件和参与合格分供方评审,并对分供方的技术能力提出合理意见。 c).项目组:负责材料、零部件的使用和参与合格分供方评审,并对分供方的综合服务能力提出合理意见。 3.2 质量安全部 a).质量室:参与合格分供方评审,并对分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提出合理意见。 b).检验试验组:负责材料、零部件的验收。 3.3 运营管理部 财务室:参与合格分供方评审,并对分供方的经济保证能力提出合理意见。 4. 程序 4.1 合格分供方评价 4.1.1 评价范围 为公司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工程提供设备、材料、零部件的所有制造商、生产商、贸易商和外协加工商。 4.1.2 评价类型 合格分供方评价分为准入评价和重新评价两种类型。 4.1.3 准入评价 4.1.3.1 准入评价时机 a).材料、零部件分供方拟为公司供货前。 2 b).拟在合格分供方名录外分供方采购时。 4.1.3.2 准入评价内容 a).分供方合法性评价 ①.分供方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 ②.分供方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 ③.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有行政许可规定的设备、材料、零部件,其分供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 ④.分供方为贸易商(代理、经销、销售)时,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或制造厂家的授权委托且在其授权时限和范围内。 b).技术保证能力评价 ①.分供方为制造商和外协加工商时,必须具备与其供应产品相符合的制造或加工产品的技术能力和制造、加工水平,制造、加工技术和制造、加工工艺先进。 ②.分供方为贸易商时,其供应产品的制造厂家必须具备与其供应产品相符合的技术能力和制造水平,制造技术和制造工艺先进。 c).质量保证能力评价 ①.分供方为制造和外协加工商时,其必须具备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