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六个典型案例,规避安全责任安全员的工作在外人眼里看着轻松,其实其中压力只有自己清楚
广大安全员朋友,在处理安全隐患问题的时候,还是要把责任二字放在首位
下面安全员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 6 大不同类型事故案例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能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第一点:不该签的字一定不能乱签案例:宋海涛等重大责任事故、不报安全事故案【山西省蒲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3)蒲刑初字第 25 号)】2012 年 12月 20 日,被告人王某甲于当日持 12 张空白火工品领料单让安质部安全员被告人王某乙审批申领爆炸物品
王某乙因领取爆炸物品严重超量,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电话请示被告人马某
得到被告人马某可以分批领出的指示后,被告人王某乙在空白领料单上签了字
后因其他原因发生爆炸事故导致 8 人死亡 5人受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乙作为六分部的安全员,明知超量领取违反相关规定,仍然签字同意,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
最终,被告人王某乙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注:近期多起塔吊倒塌类事故发现资料员代签字被追责)启示: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作为安全员,不该签的字一定不能乱签
即使是请示了领导说可以签,如果你签了,出事了你还是跑不掉
第二点:一定要加强督促、检查工程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案例:李某某等重大责任事故案【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3)甬镇刑初字第 552号】2012 年年初,某厂承建某油轮机的电焊、冷作装配、安装等工程,并指派安全员被告人郭某某对该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被告人李某某作为负责该工程的直接管理者,未督促、检查工程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也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被告人郭某某作为负责该工程安全生产的安全员,未严格督促、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
2012 年 7 月 25 日 8 时许,因违章作业发生闪爆,导致 3 人受伤,其中 1 人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