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谈话制度(医患沟通制度)为加强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沟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认真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良好的沟通与交流
二、医患沟通的时机(一)门急诊医师接诊时,应在规范诊疗的基础上,就疾病诊疗的有关情况向患者或家属做必要的告知,争取患者和家属对诊疗的理解和配合,必要时,将沟通的关键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二)病区医护人员接诊时,应与患者或家属就住院事项进行沟通
(三)主管医师必须在患者入院后 72 小时内与患者及亲属就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等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并签署《入院病情告知书》
(四)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与患者及时沟通
患者病情变化时,尤其是危、急、重症患者疾病变化时
各种有创操作、输血、放化疗、大剂量或疗程>5 天的激素治疗
诊断、诊疗方案有重大修改,患者病情明显变化,出现严重的与诊疗相关的不良反应、事件、并发症等情况时
贵重药品使用前
发生欠费及影响患者治疗时
术前和术中改变术式时
麻醉前(应由麻醉师完成)
对医保患者采用医保以外的诊疗或药物前
(五)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与患者或家属就诊情况,出院后饮食,用药等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进行沟通
(六)沟通时细节要求1
《入院患者须知》住院患者均应填写(入院当即完成)2
《入院病情知情书》住院患者均应填写(入院 72 小时内完成)3
《知情选择书》凡患者选择本人的,由患者签字
其各项医疗活动同意书可由患者本人签字;如患者选择授权方式的需要加填《患者授权书》
《有创诊疗操作知情同意书》凡有创诊疗操作的应事先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手术知情同意书》凡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