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博康数码科技研发部门管理规定草案1 产品研发产品研发必须经过立项、设计、实现、测试、发布几个阶段
1 立项小型研发工程〔工作量小于等于 6 人周,投入资金小于等于 1 万元的研发工程〕立项必须具备工程方案报告,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报公司执行总裁批准立项
非小型研发工程必须具备工程方案报告、工程可行性分析报告,由工程发起人邀请公司技术、财务、市场三方代表讨论通过后,由三方负责人或者授权人签字同意,报公司执行总裁批准立项
在已经签定销售、工程合同的工程中发生的研发,作为合同工程研发,不再单独立项
工程只有立项后才允许发生费用
工程立项后应获得一个唯一的研发编号,费用报销、研发领料时使用此编号作为物流控制和财务核算的依据
工程方案报告必须说明工程名称,目标,发起人,负责人,设计、研发、测试承当者,设计、研发、测试的工期方案,工程预算等内容
其参考格式见附录 1
工程可行性分析报告必须说明工程名称,市场调研情况,销售预测,技术现状和实现途径等内容,其参考格式见附录 2
2 设计立项后,工程进入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由设计承当人完成技术设计报告、测试方案报告,修改得到切实可行、与技术设计报告和测试方案报告相吻合的工程方案报告
由工程负责人负责邀请研发部门技术负责人,设计、研发工程师,共同评审通过
没有通过设计评审的工程,必须重新进行技术设计
技术设计报告应说明工程名称,研发系统或设备的需求,研发系统或设备的总体功能,系统或设备功能模块划分,工期在 6 人周以上的工程必须列出阶段性成果和验证方法
阶段性成果的工作量不超过 4 人周
其参考格式见附录 3
测试方案报告应说明工程名称,产品功能,测试工程,测试条件,测试方法,测试工期和时间方案等内容
其参考格式见附录 4
3 实现设计评审通过后,工程进入实现阶段
研发人员必须在实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