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2024 年 12 月 22 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子女教育第五条中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根据每个子女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讨论生、博士讨论生教育)。 年满 3 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你好,请问子女在境外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家长可享受个税专项抵扣吗?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24〕41 号)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用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因此,子女在境外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是可以享受个税专项抵扣的。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讨论生、博士讨论生教育)。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根据每个子女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讨论生、博士讨论生教育)。年满 3 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