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1 2 经济评价 1 2 .1 概述 水电站的经济评价是根据国家计委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和水利部颁发的《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程》及《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暂行规定(试行)》的规定,以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及有关政策和法规为依据而进行的。 考虑“电矿结合”和“点对点”的直供电以及上网因素,财务评价电价按0.25 元/kW·h计算相应的各项财务指标,以评价 水电站的财务可行性。 国民经济评价,从国家整体角度出发考察 水电站的效益和费用,分析计算该项目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净效益,以评价该项目经济上的合理性。 本阶段经济评价仅就电站部分进行评价。 1 2 .2 财务评价 1 2 .2 .1 基础数据 12.2.1.1 生产规模及施工进度 本电站装机 3 台,总容量 18900kW。根据施工进度安排, 水电站施工总工期 12 个月,从工程开工至第一台机组发电约 10 个月,至第三台机组发电为12 个月。 根据电站的调节性能、 县电网的实际情况及矿电结合的特点, 水电站的有效电量系数按0.90 考虑, 水电站逐年电量见表 12.1。 表 12.1 水电站逐年电量表 单位:万 kW·h 年序 电站发电量 有效电量 厂供电量 2 6362 5726 5697 3~22 8483 7635 7597 注:厂用电率为0.5%,厂供电量=有效电量×(1-厂用电率); 3 5 1 2 .2 .1 .2 基准收益率 水利行业基准收益率按规范取定1 0 %。 1 2 .2 .1 .3 计算期 水电站施工总工期 1 2 个月,投产期 1 2 个月,生产期采用 2 0 年,计算期共 2 2 年。 1 2 .2 .2 投资计算与资金筹措 1 2 .2 .2 .1 固定资产投资 根据投资估算,2 0 0 5 年价格水平,工程静态总投资为 8 5 1 3 .3 8 万元,价差预备费为零,固定资产投资 8 5 1 3 .3 8 万元。 根据国家规定和贷款条件,在项目建设时必须注入一定量的资本金。本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 7 0 %计,资本金先期投入使用,其余资金从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按商业银行贷款考虑,现行5 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为 6 .1 2 %。 1 2 .2 .2 .2 建设期利息 银行贷款利息按复利计算。建设期利息的计算,考虑了初期运行期还贷的影响。经计算,电站部分建设期利息为 1 8 0 .7 0 万元,建设期利息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本电站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见表 1 2 .2 。 表 1 2 .2 水电站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单位: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