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品保护措施 1.1 成品保护的原则 1 合理安排工序,确定保护方案 在准备工作阶段,由项目总工程师领导,配合土建、安装、装饰等专业工施工员对施工进行统一协调,合理安排工序,加强工种的配合, 正确划分施工段,避免因工序不当或工种配合不当造成成品损坏,研究确定成品保护的组织管理方式以及具体的保护方案,对重要构件保护下发作业指导书。 2 建立成品保护责任制,责任到人。派专人负责各专业所属劳务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3 各专业施工员会同各分区的成品保护责任人进行定期的巡回检查,将成品的监护作为项目重要工作进行。 4 加强职工的质量和成品保护教育及成品保护人员岗前教育,树立工人的配合及保护意识,建立各种成品保护临时交接制,做到层层工序有人负责。 5 除在施工现场设标语外,在制成品或设备上贴挂成品保护醒目的警示标志,唤起来往人员的注意。 6 对成品保护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因粗心、漠视或故意破坏工地成品的单位和个人,视不同情况和损失,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1.2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1 建立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机构 1) 以现场生产经理牵头组织并对成品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 2) 项目经理部土建和水电安装施工员负责实施。 3)各专业承包商主要领导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作业面上的成品保护。 2 建立成品保护的责任 由生产经理组织划分成品保护责任区,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3 确定成品保护的重点内容和成品保护的实施计划 由生产经理和项目工程师会同各专业施工员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确定成品保护的内容和成品保护的实施计划。 4 分阶段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各专业施工员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制定各成品的保护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经项目工程师审核批准实施。 5 健全成品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 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 表 5.5.2-1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作 业 区 域 的申报 作业前各专业应向项目部呈报《进入作业区域申报表》。 完 成 作 业 移交 各专业在某区域完成任务后,须向项目部书面提出作业面移交申请,批准后办理作业面移交手续。 成 品 损 坏 登记 成品造成损坏,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应立即到项目部进行登记。各专业需提供责任人,总包确认后,由各专业自行协商解决或由项目部取证裁决,责任方须无条件接受。未提供责任人的,责任自负。 成 品 保 护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