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试 行) 目 录 一、总 则····················································1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1 三、合同的拟定及谈判·········································2 四、合同的审核及签订·········································4 五、合同的履行···············································6 六、合同的变更及解除········································6 七、合同的归档··············································7 八、附则····················································7 1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合同的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使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行纪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本办法所称职能部门是指本公司各业务执行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本公司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拟定、审查、监督、登记、归档等处理。具体包括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第四条 本公司合同的综 合管理工作 统 一由 财 务部和法务负 责,具体包括全公司合同的登记、编 号 、送 审、统 计 等工作 。 第五 条 各职能部门合同的拟定、洽 谈由 本部门负 责人委派 专 人负 责,具体负 责本部门合同管理的日 常 工作 。 第六 条 财 务部的合同管理职能: 1. 负 责本公司合同专 用 章 的保 管,并按 规定使用 合同专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