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管理原则及方法。 (一)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 (二)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 (三)注意与项目各专业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合作参与。实行“先审计,后结算”的原则。 第四条 专业术语定义。 本制度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是指集团公司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社会中介咨询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实施的全过程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独立审计监督和评价活动。 本制度所称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大中修 1 等,包含专项资金和企业专用、自筹资金投资项目、外包或自营承建项目等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无论采取何种承建形式、金额大小,均应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审计部是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立项、设计(勘察)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等过程的审查和评价,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查国家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 (二)审查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签约和履行; (三)审查工程建设项目预算和审定最终决算; (四)审查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审查和监督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款支付; (六)审查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等; (七)督促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 (八)审查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外部咨询服务单位的工作; (九)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外部审计中介机构的选聘和评价。 第三章 开工前审计 第六条 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前,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将下一年度的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报 集团审计部备案 。具 体 项目实 施前将项目立项文 件 、 2 设计图纸、概(预)算及招投标相关文件、工程承包及设备物资采购合同或协议、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建设的相关资料报集团审计部;临时开工项目报送开工报告。 第七条 项目开工审计是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立项、勘察设计、预算、招投标和工程发承包等环节各项管理工作的质量进行审查和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