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A级指标评估分值评估标准数据(%)自评结果自评得分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10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形成政府直接领导、教育部门主抓、有关部门配合的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工作协调的学校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10标准化建设有目标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检查制度。流程明确、责任清晰,计划、内容、完成时间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10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形成效能建设责任追究管理机制,保证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完成。10依法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25学校标准化建设自查自评一览表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14.10评估指标体系自评数据评估标准C3目标管理(10分)C4督导检查(10分)C5三个增长(25分)B级指标C级指标C1规划落实(10分)C2责任明确(10分)B1领导职责(20分)B2组织管理(20分)A1组织领导(120分)自评情况教育经费符合“两个比例”要求。15教育费附加按“三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按“三税”的2%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比例足额计提并用于教育,保证土地出让净收益计提10%用于教育。20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教育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教育建设项目工程,对口支援资金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15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社会捐助资金使用有计划、有项目,有成效。5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合理,达到《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新教基[2011]23号)(以下简称《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合法合规、有效执行。20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规划用地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区开发预留教育发展用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40学校校园规划合理,功能齐全、分区明确,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有批复文件,按规划执行。20学校规模适度,满足当地教育发展需要,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基本消除大班额。20C6两个比例(15分)*C11学校用地(40分)*C12规划科学(20分)C13规模适度(20分)C7其他经费(20分)C8项目建设(15分)C9社会捐助(5分)*C10布局合理(20分)B3资金投入(80分)B4学校设置(100分)织领导(120分)A2办学条件(500分)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满足教学、行政、生活等用房的需要。80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40校园环境实现“四化”,校园绿化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的要求;平安校园、绿色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