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检验(查)“危急值”报告制度 2015 年版 临床检验(查)“危急值”,是以正常值做为标靶而制定的临床紧急救治数据,是指检验(查)结果与正常参考范围偏离较大,当这种试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
此时如果临床医师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避免严重后果的出现
因此把这种有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临床检验数值称为“危急值”
鉴于临床检验(查)“危急值”对于患者生命安全的重要意义,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检验科室处置流程 ㈠ 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采集、运送是否有误,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
㈡ 在确认检验(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电话通 知 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 在《 危急值报 告 登 记 本》 上 填 写 以下内 容 : 患者姓 名 、性 别 、年 龄 、住 院 号 (门 诊 号 )、科室、床号 、申 请 医师、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收 样 时间 、出报 告 时间 、临床接 收 人员和检验者姓 名 等 ;并 由 临床接 受 人员即时复 述 确认检验结果
(见 附 一) ㈢ 临床检验科室对原 标本留 取 标本备查
㈣ 危急值报 告 由 临床检验科室当值检测 工作人员负 责 执 行 ,临床检验科室科室负 责 人予以监 督 和每 月 审 核
二 、临床科室处置流程 ㈠ 临床科室医务 人员接 获 有关 “危急值”报 告 的电话,并 按 要求 复 述 一遍 结果后,应 在临床科室《 危急值报 告 登 记 本》 上 认真 记 录 报 告 时间 、检查结果、报 告 者
㈡ 临床科室医务 人员接 获 “危急值”时,除 按 要求 记 录 外 ,应 立即将 检查结果报 告 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