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印发芜湖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方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芜湖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方法
已经 2024 年 4 月 29 日 市政府第 47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O 一一年五月十五日 芜湖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方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 “ 城建档案 〞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的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城市应急公共平安体系中的作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管理
凡在本市规划区内形成、管理、利用城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方法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
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以下简称 “ 市城建档案馆 〞 〕具体负责本市规划区内的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全市城建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城建档案工作遵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那么,确保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平安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 城建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相应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专业知识,接受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
第七条 凡在本市规划区内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城市建设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档案、各专业管理部门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城市建设根底资料和科学讨论成果档案以及城市地下管线档案,均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