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燃气专项整顿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突出燃气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围绕燃气安全规范管理这条主线,进一步强化整治工作力度,推动燃气市场和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一个坚持、二个结合、三个确保”,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城乡结合,依法整治与隐患整改相结合;确保宣传教育行动到位,确保治理行动落实到位,确保执法到位
二、工作目标(一)通过整治使各级各部门的燃气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燃气安全生产属地监管主体责任,特别是乡镇政府燃气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责任得到强化;企业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落实
(二)通过整治使各级、各部门能够建立健全燃气管理体系、燃气动态监管体系、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三)通过整治使燃气管理制度能够进一步完善,燃气管理长效机制得以建立和落实,事故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和消除
三、整治工作范围和重点(一)整治工作的范围主要包括
燃气储存、充装、经营、运输、使用和废旧燃气容器处置中的违法、违规现象和事故隐患
(二)整治重点第1页共5页1、乡镇燃气市场
其整治重点是无证经营、非法倒气、沿街叫卖、违规经营等行为
2、经营企业、门点
整治重点是站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无证经营、违规经营,充装或使用不合格、报废和超期未检钢瓶等行为
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向燃气经营门点或没有明确使用单位的50公斤气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