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办事指南一丰商务团体 QQ 在线征询:498115733(企业服务专家,您最佳的商务助手)专业代理(重庆):建筑施工资质、地产开发资质、安全生产许可、建造师挂靠、企业注册及融资征询一、设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重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59 号)、《有关建筑施工企业重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189 号)、《有关做好建筑施工企业重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告知》 (渝建发[]204 号)、《有关深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重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告知》(渝建发[]93 号) 二、承接机构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三、受理范围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对应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重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平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申办程序 (一)报名条件 参与安全生产考核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如下条件: 1、中专或高中毕业,从事建筑施工管理工作 5 年以上(含 5 年);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筑施工管理工作 2 年以上(含 2 年); 2、获得国家承认的工程类初级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