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事故快报制度发生轻伤事故后,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通过、原因等立即汇报工地安全员,由安全员在当日(或当班)前汇报项目负责人和分企业质安科
轻伤事故由工地安全员负责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防止反复发生的措施,并负责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分企业质安科,另一份存入项目部事故档案
单纯的轻伤事故暂不填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发生重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层汇报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汇报后,应立即用最迅速度(最迟不超过 24 小时)汇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及其他有关部门
事故调查处理按规定的权限进行
同步,发生事故的企业应在规定的事故结案时限内,写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汇报》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转报上级劳动部门立案
企业认真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表 1-3),存入企业档案资料
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层汇报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接到汇报后,应当立即汇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至理名言民事故汇报后,应立即用最快的措施,按系统逐层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重大死亡事故由省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在 24 小时内用电话、电报等迅速措施分别汇报企业主管部、委和劳动部,企业主管部、委接到事故汇报后,也应立即用电话汇报劳动部
事故调查处理按规定权限进行,完毕之后,由企业写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汇报书》,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汇报同级劳动部门
企业发生尤其重大事故后,凡有人员伤亡的,必须一并执行国务院《有关尤其重大事故调查程度暂行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汇报和处理规定》,由发生尤其重大事故的企业分别按照两个“规定”的规定,查明事故状况,迅速向当地劳动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