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检查制度一、乡(镇)人大要组织代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进行视察、调研和检查,听取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每年至少组织人大代表对本乡(镇)重点工作或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人代会议案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各进行一次集中视察;三、每年围绕本乡(镇)产业发展情况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代表进行一次以上的专题调研;四、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代表进行一次执法检查,了解宪法、法律法规在本乡(镇)的贯彻执行情况;五、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要务实求效,不搞形式
在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中,代表可就相关方面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但不直接处理问题;六、对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中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乡(镇)人大要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并答复代表
第二篇:人大代表视察制度人大代表视察制度一、人大代表的视察活动是代表依法行使职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代表应积极参加视察活动
二、代表视察按年度视察计划进行,必要时可增加专题视察
三、认真做好视察前的准备工作,搞好视察前调查,拟定视察计划,并提前通知代表和被视察单位做好准备
四、代表视察主要围绕法律、法规的实施;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等进行
五、代表视察按照视察内容和便于组织活动的原则组成视察小组,视察时可以邀请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同时邀请驻镇的上级人大代表参加
六、被视察单位要热情接待代表视察,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认真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七、代表视察时必须遵守视察纪律,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第1页共7页八、对视察中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主席、副主席交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
承办单位应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报告人大主席团,并答复代表
第三篇:人大代表视察制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