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综合素质,根据《交通运送部有关修改决定》(交通运旳送部令第 63 号)和交通运送部有关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布署,制定本大纲
旳一、合用范围本大纲合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驾驶员
旳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二、考试组织交通运送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工作
各省、自治区交通运送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工作
直辖市、设区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行旳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工作
三、考试方式及规定(一)考试方式实行全国统一题库,采用计算机系统随机抽题方式考试
旳(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时间 50 分钟
(三)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试题共 50 道题,题型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其中判断题25 题,每题 1 分;单项选择题 25 题,每题 1 分
(四)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总分 50 分,得分 40 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每场考试应当不少于 2 名考核员,考试成绩必须由 2 名考核员签字确认
考试成绩应在考试结束 10 日内公布
四、考试内容及规定(一)掌握出租汽车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二)掌握出租汽车服务原则规范
(三)掌握出租汽车安全运行知识
(四)理解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
(五)熟悉出租汽车运行其他有关知识
五、考试内容及分值分派考试项目考试范围分值总分1
政策、法 《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深化改革推进出1414考试项目考试范围分值总分律法规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旳《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措施》《巡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