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司法行政发展经验交流近年来,县司法局坚持以司法所建设为基础,以夯实人民调解工作为重点,充分履行职能,各项工作有了长足进步
一、坚持一乡一策,着力加强司法所建设一是合理规划布局
在谋划司法所建设布局时,突出重点,讲究方法,在10个传统区属乡镇,建设10个功能齐全的一类中心司法所;在26个辐射区内的乡镇,采取合建或购买办公用房等方式,解决26个二类司法所办公用房
二是筹措落实资金
在认真用好中央投资和省、市、县配套资金的同时,采取财政预先借一点、机关经费挤一点、乡镇自筹兜底的办法,保证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资金需要,使每所平均投入资金32万元
三是统一建设标准
10个一类中心司法所全部按照一张图纸、一个模式,由县局直接组织施工建设
其他26个乡镇司法所由县局统一提出要求,由乡镇装修到位
目前,所有司法所办公设施统一配置,做到了设施完备、所务规范
四是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
在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同时,注重建设、管理、工作并重,在发挥二类司法所履行基本职能的基础上,中心所承上启下,协调组织辐射区内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化解大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成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平台
二、坚持以经费保障为突破口,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第一,强化村级调解工作经费保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从2006年开始,每年从财政转移支付中,按每个行政村解决1万元调解经费的标准,专款拨付,每年达到360万元,有力保证了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深入开展“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以乡镇调委会为龙头,村居调委会为主体,自然村调解小组为骨干的人民调解组织
迄今为止,全县360个村、28个居委会全部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50%为标准化调委会
同时,依照县人民政府修订颁布的《县人民调解工作细则》,建立健全七大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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