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党组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主要任务,这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把我县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保障和促进我县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
根据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一、坚持党的领导,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
各级党委要把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与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统一起来,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
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从有利于全局工作出发,善于协调解决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其依法行使职权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委要定期研究人大工作,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任务和要求
对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请示事项,及时研究批复
建议每届党委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对一个时期的人大工作作出部署
坚持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制度;实施对地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的领导,善于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本组织中的领导作用
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主动接受县委的领导,定期向县委汇报工作
在涉及监督、重大事项决定、选举任免干部及人大自身建设等重大问题上,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以保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
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中共党员,要坚持把向党负责和向人民负责统一起来,在思想上、行动上保证党委重大决策的实施
第1页共5页(三)加强对人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