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篇一: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法库县中心医院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一.为规范公民死亡证明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根据《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要求,特制订本院死亡证明报告制度
二.公民死亡证明书是判断死者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同时也是进行死亡原因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是研究人口自然变动规律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凡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我院应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四.《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必须由诊治医师认真如实填写,不得缺项和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及红色笔填写
死亡主要疾病诊断要准确,勿填写症状体征,对死亡原因不明者,应填写《公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调查记录
五.所有《死亡证明书》必须有诊治医生签名,盖本人印章,加盖我院预防科专用章
六.诊治医师必须在死亡后 3 日内开具证明书,第一联由医疗机构长期保存,第二联由预防科网报后交疾病预11防控制中心长期保存,第三联由公安部门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后由公安部门保存,第四联用于办理尸体火化手续后,由殡仪馆保存
七.网络直报人员在死亡后 7 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工作
八.病案室做好原始医学证明书的保存和管理,协助市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九.预防科对每张报告卡片都要进行先审核后登记而后录入,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每月对网络直报和登记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如有 5 岁以下儿童死亡,应分别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儿童死亡卡,在网络直报后应报交我县妇幼保健站和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一.对不履行职责,有死亡病例漏报者,按医院有关奖惩办法予以考核
二 O—二年二月二九日修订篇二: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是指我院根据国家死亡病例必须进行11网络直报的规定,在患者临床死亡后,按规定进行报告的相关规章制度
1、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小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