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道路清洗保洁机械化作业规程 一、总则 (一)为了规划道路清洗保洁机械化作业程序,提高清洗保洁机械化作业效率和质量,保证道路清洗保洁作业安全和道路畅通,制定本规程
(二)本规程适用于城市道路(包括主次干道、快速路、连通道、高架路与高架桥、背街小巷、广场与步行街等)的机械清洗与保洁作业,以及城市家具(包括交通护栏、废物箱、垃圾容器、各类路面设置的公交站亭、电话亭、阅报栏、广告牌、交接箱、变配电箱、指示牌、灯杆柱、交通标志杆等)的机械清洗保洁作业
(三)道路清洗保洁应积极采取以机械化作业为主、人工作业为辅的方式,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保护环境
(四)道路清洗保洁机械化作业,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 关 标准 和武 汉 市现 行有 关 法 规的规定
二、一般要求 (一)道路机械清洗保洁作业应按 照 “先立面、后平面,先空中、后路面”的顺序开展
主次干道、快速路、高架路与高架桥等每天应清洗 1 次,三级和四级道路每周应进行 3次以上清洗
(二)道路机械清洗保洁作业应按 照 “洗、扫、冲、收”的 作 业 程 序 , 细 化 道 路 清 洗 保 洁 作 业 每 道 工 序
根 据 不 同 路段 、不 同 时段 及天气情况, 配置相应的 清 洗 保 洁 作 业 设备,设定相应的 作 业 程 序
(三)根 据 常态作 业 和应急作 业 的 不 同 要求, 设定相应的 道 路 清 洗 保 洁 作 业 方式
常态道 路 机械清 洗 作 业 分白天作业 和夜间作 业 两类
1、夜间道 路 机械清 洗 作 业 要与人工 普扫相结合, 每 天22:00 时至次日 6:00 时组织 2 次洗 路 作 业
冬季气温低于摄氏 2 度时, 应暂停清 洗 作 业 , 以免路 面结冰影响交通安全
2、白天道 路 清 洗 作 业 主要是保 证路 面环境质量而进行的 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