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事 诉 讼 模 拟 法 庭 剧 本 模 拟 法 庭 民 事 剧 本 时 间 : 2009 年 03 月 20 日 地 点 : 佛 山 市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审 判 庭 人 物 : 审 判 长 : 司 马 燕 书 记 员 : 郭 风 原 告 : 秦 亮 , 男 , 1989 年 生 , 现 就 读 于 南 海 轻 工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 职 业 :应 届 学 生 , 寄 住 校 学 生 公 寓 27#508 宿舍 。 原 告 委 托 代 理 人 : 葛 粉 , 女 , 佛 山 市 南 海 启 明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被 告 : 张 军 , 男 , 1972 年 5 月 生 , 在 广 州 某 知 名 品 牌 手 机 公 司 任 人 事 部 经 理 一 职 , 主 要 负 责 该 公 司 的 员 工 招 聘和 员 工 工 资 发 放 工 作 。 住 本 市 通 江 路 28 号 203 室 被 告 委 托 代 理 人 : 姚 海 , 男 , 佛 山 市 豪 威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案 由 : 兼 职 学 生 追 讨 工 资 未 果 案 。 案 情 概 述 : 去 年 来 自南 海 轻 工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的 秦 亮 , 在 张 军 的 介绍下进入张 军 所 在 的 某 著名 品 牌 手 机 公 司 兼 职 做促销员 时 , 出于 对张 军 的 信任 , 兼 职 的 秦 亮 未 与该 公 司 签订任 何合同, 只是口头约定做一 天付20 元推销费, 按月 给工 资 。 然而, 在 秦 亮 做工 两个月 后, 公 司 曾经 答应 的 工 资 却分文未 给, 秦 亮 多次追 讨 却屡屡被 拒。 (一 、法 庭 准备阶段) 书 记 员 : 诉 讼 案 即将开庭 审 理 。 请肃静!现 在 请当事 人 及其诉 讼 代 理 人 入庭 。 (原 告 、原 告 代 理 人 及被 告 、被 告 、被 告 代 理 人 入庭 ) 现 在 宣读 法 庭 纪律 : 1、到庭 所 有人 员 应 听从审 判 员 统一 指挥, 一 律 关闭通 讯工 具, 遵守法 庭 秩序, 不准吸烟。 2、旁听人 员 必须保持肃静, 不得喧哗、鼓掌、插话, 不得进入审 判 区, 有意见可以在 闭庭 后提出。 3、当事 人 及其诉 讼 参与人 不得中途退庭 , 如擅自退庭 , 是原 告 的 作 撤诉 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