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器材仓库安全管理及进出库制度 一、民爆器材仓库设置保管员 2-4 名,保卫警卫人员 2-3 名,实行 24 小时值班。 二、库房贮存量不得超过核定容量,仓库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 三、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和废品。 四、进入仓库的各类炸药,应将其条形码和雷管编码号数输入手持机。 五、验收、发放各类民爆器材的原始记录应保存两年备查。 六、按照公安部和国防科工委颁发的《工业雷管编码基本规则及技术条件》的规定,出售或发放工业雷管编码、信息登记,记录应保存五年备查。 七、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 米, 与墙之间应设置不宜小于0.3 米宽安全通道,堆垛与堆垛之间留有0.1 米间隔,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八、围墙内杂草和易燃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九、仓库保管员、保卫警卫人员应了解 产 品的安全性能 ,掌 握 防火 、防爆知识 ,熟 悉 仓库管理各项 安全规定并 经 考 试 合 格 ,持证 上岗 。 十 、严禁无 关 人员进入库区 ,严禁在 库区 内吸 烟 和用 火 ; 严禁把 容易引 起 燃烧 、爆炸的物品带 入库房; 严禁在 库房内住 宿 、会 客 及进行其他活 动 。 十 一、民爆器材进库时,保管员应按送 交 的品种 、规格 、数量与交 库人员当面 清点 ,确 认 无 误 后 才 能 进库,并 及时办 理产 品交 库验收凭 证 ,由 双方 核定签 字 ,当 天 入库完 毕 。 十 二、民爆器材出库时,应先 检 查提 货 车 辆 是 否 符 合 有关 运输要求 ,是 否 有专 职 押 送 员随 车 押 运,然 后 按提 货 票 据 所 列 品名、规格 、数量发货 ,由 押 运员当场 检 查 核 对 是 否 有 误 。 十 三 、 做 好 进 出 库 登 记 , 登 记 进 出 库 日 期 、 时 间 、 车 辆 车 号 、 品 名 、 规 格 、数 量 、 编 码 等 , 并 要 求 押 运 员 在 发 货 登 记 簿 上 签 名 。 十 四 、 如 发 现 手 续 不 完 整 或 进 出 库 凭 证 有 差 错 或 非 专 用 运 输 车 或 无 押 运 员 随车 押 运 的 应 拒 绝 收 发 货 , 并 报 告 单 位 领 导 。 十 五 、 严 禁 在 库 房 内 开 箱 拆 包 , 需 开 箱 拆 包 作 业 的 应 在 防 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