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部乡射江公路(铁柱岩段)工程项目部 民 爆 物 品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为强化我项目部民爆物品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民爆安全管理责任,使民爆物品的领用、运输、保管、使用、清退处于有效控制状态,防止爆炸事故及爆炸物品丢失、被盗,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保障本工程明挖、暗挖爆破作业正常进行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爆炸物品领用管理 1 、项目部使用的爆炸物品应根据工程审批计划和签发的材料调拨单领用,在领用前,由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核定当日所需爆炸物品数量、品种、规格,并认真填写《爆炸物品领用审批表》,每次领取一个循环所需爆炸物品,临时保管箱内不得保存爆炸物品2 4 小时以上,每次爆破后箱内不得存放爆炸物品
由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批准后,由领料员、爆破员、押运员进行押运
2 、本项目火工材料库由马尔康县金盾爆破有限公司统一管理,项目部负责提交每一批次的火工材料领用审请,由金盾公司负责将火工产品运至工地火工材料库,并由金盾公司管理人员进行办理火工材料的出入库手续
3 、领用爆炸物品的押运员、爆破员、领料员根据审批的《爆炸物品领用审批表》,与库管认真核准所领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办理相关手续后,进炸药库领取所需的火工材料
4 、领料员、爆破员清点所领爆炸物品的数量、品种规格,过期变质的爆炸物品不领,数量不清的不领,雷管编号串号、缺号的不领,防止错领、少领或漏领
火工材料放入爆破器材暂存柜和专用保险柜内,由火工材料库运至施工现场
5 、爆炸物品运至作业现场过程由金盾公司管理人员全程跟踪,到达现场后及时移交保管员及爆破员,清点所移交爆炸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后,双方签字确认并登记台帐
6 、运至作业现场的爆炸物品,由保管员负责保管,巡守员协助保管员做好现场保管工作
7 、爆破作业现场,雷管、起爆具严禁与炸药放在一起
雷管必须放在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