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的自用水率 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第 9
2 条规定: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水量,应按最高日供水量加水厂自用水量确定
水厂自用水率应根据原水水质、所采用的处理工艺和构筑物类型等因素通过计算确定,一般可采用设计水量的 5%~10%
当滤池反冲洗水采取回用时,自用水率可适当减小
实际平均值为 3%左右
当然和原水浊度有关
我们的平均浊度在 30NTU
一般按 8%到 10% 为城市发展提供安全优质供水 “十二五”期间在完善和调整城市供水模式的基础上,我市将大幅度提高城市饮用水水质 “十二五”时期是深圳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建设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重要时期,是特区实现一体化发展的关键时期
水务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作为支持发展、服务民生的基础性保障行业,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
挑战: 城市供水安全保障须进一步提高 “十一五”期间,我市在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面临新的挑战
——中远期城市用水安全保障存在缺口
我市本地水资源总量不足,80%用水主要依靠东江调水, ▲我市用水基本稳定,水厂规模略显剩余
过去几年间,水务部门经常组织市民参观西丽水库水质检测室等水利设施
2008年广东省印发了《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的通知》,对流域内用水城市实行总量控制
根据东江分水方案,深圳市境外东江分水总量为16.08亿m3,与2015年和2020年用水需求量相比分别存在2.0亿m3和5.0亿m3较大缺口
水量缺口短期内可以通过东江用水城市间相互调济来解决;远期,受东江境外水资源约束问题限制,城市供水安全将面临重大挑战
——水源应急保障能力不足
由于全市用水主要来自境外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