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全员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职责 1、水厂绩效考评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水厂绩效考评小组负责公司下达绩效目标的落实及相关指标和工作完成情况的认定。 组长负责全面考评,考核小组副组长负责组织每日考评检查,当班班长参加;副组长负责精神文明建设项目、安全、综治、绿化、创建、宣传、劳动纪律、卫生、考勤、设备、操作等方面考评。 统计员负责记录。 维修班班长具体负责设备、操作规程执行检查、考评。 各班班长负责各班日常考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发现问题必须上报,否则由瞒报者承担同等责任。 总值班人员负责当班值班时间段的考评。 3、水厂绩效考核小组每月班长例会组织对全员的上月月度绩效考核,年终按公司要求进行年终绩效考核,将检查结果、考评结果全厂通报,并及时上报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4、水厂全体干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核制度,实行群众监督体制,发现干部违反制度的给予加倍的处罚,各班长可随时抽查其它班组,发现违反考核制度的上报考核小组按考核制度处理。 二、考核体系 1、考核依据:公司下达纯净业绩考核指标及各目标责任书、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 年供水量: 万吨; 千吨水电耗: 千瓦时 千吨水氯耗: 公斤 千吨水矾耗: 公斤 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1)、沉淀水浊度控制:4 个 NTU 以内的合格率占 80%,4 个 NTU 至 6个 NTU 之间合格率占 15%,6 个 NTU 至 8 个 NTU 之间合格率占 5%,每高于 1 个 NTU 指标一次扣当班加药值班人员 30 元,当班班长扣 20 元,超过 8 个 NTU 以上按公司水质事故处理。 (2)、滤后水浊度控制:0.5 个 NTU 以下的合格率占 70%(含 0.5),0.5 个 NTU 至 0.7 个 NTU 之间合格率占 20%(含 0.7),0.7 个 NTU 至1 个 NTU 以内之间合格率占 10%(含 0.8),每高于 0.1 个 NTU 指标一次扣当班加药值班人员 30 元,当班班长扣 20,超过 1 个 NTU 以上按公司水质量事故处理。 (3)、出厂水浊度控制:0.5 个 NTU 以下的合格率占 60%(含 0.5),0.5 个 NTU 至 0.7 个 NTU 之间合格率占 30%(含 0.7),0.7 个 NTU 至1 个NTU 以内之间合格率占10%(含0.8),每高于0.1 个NTU 指标一次扣当班加药值班人员30 元,当班班长扣20 元,超过1 个NTU 以上按公司水质事故处理。 (4)、出厂余氯指标控制:0.5mg/L—0.7 mg/L 之间的合格率占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