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隧洞工程施工实施细则 批 准: 审 核: 校 核: 整 编: 二○○九年十二月 1 总则 (1)本细则编制依据: 1)DL/T5099-1999《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2)GB50086-2001《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3)GB6722-2003《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4)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5)DL/T5135-2001《水利水电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
6)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质量监理合同文件
(2)本细则适用于 XXX引水隧洞及洞室工程的开挖、支护、灌浆等工程项目
水工隧洞永久混泥土衬砌工程及灌浆工程,还应依据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 施工准备工作 (1)施工单位应在现场施工测量施测 14天前,将有关施工测量技术方案报监理部批准,其内容应包括: 1)贯通测量技术设计书(应包括:技术设计方案、施测要求、汁算方法和操作规程)
2)观测仪器、设备的配置及技术参数
3)测量专业人员设置及其资历
(2)隧洞平面与高程控制网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部报送以下成果和资料
1)测量仪器率定校正资料
2)施工控制网与勘测设计阶段控制网连接图
3)洞口与地面控制点联测的平差资料及进洞关系平面图
4)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5)技术总结报告
(3)隧洞工程开工14天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合同技术规范和有关施工规程规范,结合地形、地质资料和施工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部批准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开挖布置图
3)施工进度计划
4)劳动力、材料和设备(包括辅助工程设备与设施)配置计划
5)开挖爆破技术和方法
6)出渣和弃渣措施
7)灌浆施工措施
8)通风、散烟和除尘措施
9)供电、照明和通讯、信号措施
10)通风、供水与排水措施
11)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