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语法体系、方法的创新 语法观 语法观是人们对语法体系的总体看法,规定制约着语法研究的方向。每一次人们对于语法研究对象新的本质特点的揭示,都推动着这门学科的发展和飞跃。当代人们对语法特点的认识正经历着一个由一维到多维,由平面到立体的转变过程。 (1)传统语法观 可以《马氏文通》为代表。《文通》认为“葛朗玛者,„„犹云学文之程式也„„凡字之分类与所以配用成句之式俱在。”就是说,语法是“字”(词)的分类和组“字”(词)成句的规则。这种看法比较多地继承了中国古代文化传统,强调词语组合中的意义联系,目的在于“致用”。这种语法观在指导描写汉语的实际、建立汉语语法学方面有不可磨灭的功绩,但过分偏重意义,往往主观臆断,见仁见智因人而异,不利于语法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2)结构主义语法观 导源于瑞士语言学家德·索绪尔(1857~1913),被美国描写语言学家布龙菲尔德(1887~1949)发展并完善。结构主义立足于对陌生语言的共时描写和分析方法的研究,着重语言结构形式的分析。结构主义语法观认为,语法是形式的哲学,是词、短语、句子等语言单位的结构规律,它运用“分布分析法”(分布指语言单位出现的语境的总和)、“替代法”和直接成分分析法进行切分和归类,主张通过形式来发现意义,说明结构之间的关系。比起传统语法观来,这自然有着明显的进步,但是这个学派的一些学者往往过分重视形式而忽略意义,滑入形式主义的泥坑。 (3)三个平面的语法观 不论是传统语法观还是结构主义语法观,都是一维语法观,即都是在一个平面上看待语言现象,把语言看成是一个静态的、封闭的、自足的系统,而不是把它看成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相互制约的系统。因此,它们都有各自的局限性。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随着转换生成语法、格语法、功能语法等传入中国,以胡裕树、张斌为代表的一些语言学家开始意识到对于语言这样一个复杂多义的系统仅仅从意义,或者仅仅从形式方面研究是不够的,必须使二者结合起来,互相渗透。同时也意识到,语言不只是静态的,不只是具有结构形式和意义内容,而且是动态的,语言总是在应用之中。这样就逐渐形成了一种多维的、立体的语法观,即三个平面的语法观。 三个平面的语法观认为,一个具体的句子总是句法、语义、语用的结合体,也就是包含着句法、语义、语用这三个不同的平面。三个平面既互相依存,又互相影响和制约,其中句法和语义是表里关系,或者说是显层和隐层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