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建设部令第 107 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 1.0.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5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1.0.5 本规范附录 A 、附录 B 、附录 C 、附录 D 、附录 E 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 附录 A 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 附录 B 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 附录 C 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 附录 D 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 附录 E 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术 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2.0.2 项目编码 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码,三、四位为专史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2.0.3 综合单价 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2.0.4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2.0.5 预留金 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2.0.6 总承包服务费 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2.0.7 零星工作项目费 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2.0.8 消耗量定额 .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 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 2..0.9 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及有关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