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西省声像类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范 为加强和规范声像类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范》( GB/T 18894)等相关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
本规范所称声像类电子文件包括照片、录音、录像类电子文件,是指使用数字成像设备形成的,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视听、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静态图像文件、数字音频文件和数字音视频文件
本规范所称声像类电子档案是指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并归档保存的声像类电子文件,声像类电子档案由内容、结构和背景组成
本规范引用的技术标准、规范或规定,如有新的修订版,或发布新的地方标准等,则按新的标准、规范或规定执行
2 管理原则 2
1 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声像类电子文件,应及时归档管理
2 声像类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要遵循统一管理、全程管理、齐全完整、便于利用、安全保密的基本原则
应建立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配备管理系统
3 声像类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职责与分工
档案部门负责制定电子文件 2 归档管理制度,指导电子文件形成部门开展鉴定、简要著录与归档工作,参与电子文件备份策略的制定与实施;负责电子文件的鉴定、归档、整理、编目与著录、利用、备份、移交等各项管理工作
形成部门负责声像类电子文件的初次鉴定、格式转换、简要著录、归档等工作
信息化部门负责为电子文件的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持
保密或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涉密电子文件的管理
4 涉密声像类电子文件的归档、保存、利用、传输等管理工作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3 归档 3
1 归档范围 3
1 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与重要工作成果
1 本单位的主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