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常见问题汇总 (截至2013年11月3日) 一、政策类 1、我单位是否一定要按要求使用网上服务平台,它具体有什么功能? 答: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是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各用人单位提供网上办理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平台,主要功能包括:在线招聘、就业备案、用工申报、劳动年审、补贴申请、技能培训及政策咨询等服务。使用该平台,有助于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避法律风险,提高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效能,同时,也有利于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工作,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快捷、便利的服务。 2、我单位没有上网条件,使用不了网上服务平台,怎么办? 答:如用人单位没有上互联网条件的,填写《用工备案表》电子版,可使用U盘拷贝到当地人社所进行导入;如果没有电脑设备的用人单位,单位劳资负责人须每月到当地人社所通过人社所电脑进行网上用工备案。 3、企业不做用工备案,有何不妥? 答:(1)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真实、准确记录各种用工信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要求通过网络、书面等方式如实提供订立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情况和资料。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未建立、保存相关台账,或者伪造相关台账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于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于十五日内办理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按未办理登记或者备案人数处以每人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以后有离职员工还要去人社局办手续吗? 答: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用工备案后,离职员工不用到人社局办理手续。网上合同备案将于今年11月11日在蓬江、江海两区试行,11月25日起在全市推广。 5、以后还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吗? 答:计划2014年1月起,江门行政区域内,不需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如劳动者提出办理要求的,可给予办理。离开江门就业,需要打证的可以补打。下一步将开发以社会保障卡作为《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