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 - 1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 - 2 - 第一章 组织结构图 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结构图 2
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组织结构图 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 - 3 - 第二章 安全操作总则 安全操作总则 1.各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启动设备应在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后进行
3.电源电压大于或小于额定电压5%时,不宜启动电机
4.操作人员在启闭电器开关时,应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
5.污泥处理区域、鼓风机房、配电间等地严禁烟火,并严禁违章明火作业
6.各种设备维修时必须断电,并在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标牌后,方可操作
7.雨天或冰雪天气,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
8.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时,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及润滑部位
9.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0.起 重 设备应有专 人负 责操作,吊 物下 方严禁站 人
11.应在构筑物的 明显 位置 配备防护 救 生设施 及用品
12.严禁非 岗位人员启闭本 岗位的 机电设备
13.具 有有害 气体 、易 燃 气体 、异 味 、粉 尘 和环境潮 湿 的 车 间,必须通 风
14.有电气设备的 车 间和易 燃 易 爆 的 场 所 ,应按消 防部门 的 有关规定设置 消防 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 - 4 -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 则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全厂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组织 第一条 建立健全以厂长为组长的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全厂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第二条 建立健全由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领导的全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