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2005-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发布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通则 5 包装货物运输、装卸要求 6 散装货物运输、装卸要求 7 集装箱货物运输、装卸要求 8 部分常见大宗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要求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自行加速分解温度、控制温度和应急温度的关系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JT3145-199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本标准与 JT3145-1991 相比主要 变化如下: —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感染性物品(医疗废物)、杂类、散装货物(散装固体、散装液体、散装 气体、散装货物补充规定)、集装箱货物、部分常见大宗危险货物(液化石油气、油品)的运输、装卸作业要 求。 — 增加了对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包装件按九类分别提出出车前、运输、装卸作业的要求。 本标准相关标准:JT617-2004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运输管理局、长安大学、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山西省交 通厅交通运输管理局、北京市运输管理局、交通部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健、胡小秋、李晓霞、晏远春、张海珠、乌 Q 美英、胡焕秀。 本标准所 代 替 标准的 历 次 版 本发 布 情 况为:— JT3145-1991.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的基本要求和安全作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 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和杂类等危险货物的汽车运输和装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 GB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JT230 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