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一 九 九 四 年 事 业 单 位 百 分 之 三 工 作 人 员 提 前 晋 升 职 务 工 资 问 题 的 通 知 法 规 类 别 : 工 资 福 利 及 离 退 休 人 员 管 理 发 文 时 间 : 7/6/1995 发 文 编 号 : 沈 人 发 [1995]37 号 发 文 单 位 : 沈 阳 市 人 事 局 具 体 内 容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在 《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工 资 制 度 改 革 实 施 办 法 》( 国 办 发 [ 1993] 85 号 ) 文 中规 定 “对 个 别 考 核 优 秀 并 作 出 突 出 贡 献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 经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 可 提 前 晋 升或 越 级 晋 升 , 比 例 一 般 控 制 在 单 位 总 人 数 的 3%以 内 ”。 据 此 , 辽 宁 省 人 事 厅 最 近 下 发 了 《 关于 1994 年 事 业 单 位 部 分 工 作 人 员 提 前 晋 升 职 务 工 资 问 题 的 通 知 》( 辽 人 发 [ 1995] 16 号 ),部 署 了 全 省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提 前 晋 升 职 务 工 资 工 作 。 现 结 合 我 市 实 际 情 况, 对 我 市 一 九 九四 年 事 业 单 位 百 分 之 三 工 作 人 员 提 前 晋 升 职 务 工 资 工 作 提 出 以 下 处理 意见: 一 、提 前 晋 升 职 务 工 资 的 范围 凡执行事 业 单 位 工 资 制 度 的 各类 单 位 ( 不含执行国 家公 务 员 工 资 制 度 的 事 业 单 位 ) 均可 按规 定 实 行提 前 晋 升 职 务 工 资 。 二、提 前 晋 升 或 越 级 晋 升 职 务 工 资 人 员 条件 1、提 前 晋 升 一 档工 资 的 人 员 必须是工 作 业 绩显著, 年 度 考 核 为优 秀 的 工 作 人 员 。 2、提 前 越 级 晋 升 工 资 的 人 员 必须是在 一 九 九 三 年 十月至一 九 九 四 年 十二月期间 获国 家发明 奖 、自 然 科 学 奖 、科 技 进 步 二等 奖 以 上 的 第 一 、第 二主 持 人 或 国 家星 火 一 等 奖 的 第 一 、第二主 持 人 及 全 国 劳 动 模 范。 提 前 越 级 晋 升 工 资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