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使用阐明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GB50300—)及各对应规范,增进施工企业做好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使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做到规范化、原则化、系统化
我站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GB50300—和有关专业规范编制了《青海省建设工程技术统一表式》,分别是土建部分、桩基部分、玻璃幕墙部分、钢构造部分、给排水及采暖卫生部分、建筑电气部分、通风空调及电梯部分
现将使用中应注意事项阐明如下: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搜集(一) 分项工程检查批1、各分项工程检查批在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企业专职质检员根据国家专业规范中对应条款在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确认
2、分项工程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下列规定填写:① 分项工程检查批质量验收登记表中“主控项目”的质量状况,应简要扼要地阐明该项目实际达到的质量状况,填写质保书编号和试验汇报编号,避免填写“符合规范规定”、“符合质量规定”等空洞无物的笼统结论
② “一般项目”的质量状况,如有详细数据的就填写数据
无数据的,填写实际状况
当分项工程检查时发现不合格者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③ 施工单位检查评估成果栏目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栏由监理工程师在核查资料、现场实测旁站后填写
未实行监理的工程应由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核查资料、现场实测旁站后填写
④ 分项工程及检查批项数,本资料中表格不够可复印,无此项及多出表格(记录)应抽掉
3、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4、如有特殊分项工程,由施工企业按有关或技术原则自制表格进行评估,自制表格内的记录内容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并将验收资料移交总承包单位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