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基础研究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专项拨款,用于组织实施国家重基础研究项目
第三条专项经费由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归口管理,并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专家委员会、中介机构在决策管理过程中的指导、评议和咨询作用
第四条专项经费的预算安排要有利于出一流成果、出一流人才、建立开放式科研基地目标的实现,有利于人才流动机制的建立
第五条专项经费实行课题制管理
实行分项目的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并将预算管理、过程控制、成本核算与决算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科学的专项经费管理模式
第六条专项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
第二章经费管理与预算第七条专项经费预算的申报审批程序:(一)有能力、有条件承担项目的单位和科学家按照项目申报书的统一要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与申报书一起向科技部申报;(二)科技部组织专家对评审入选项目的经费预算提出初步意见;(三)科技部对评审入选项目的经费预算进行审议,并将结果公开征求意见;(四)科技部在公开征求意见后,根据反馈的意见,对项目预算进行复议,并将入选项目的经费预算和专项经费的年度总预算报财政部审批
第八条专项经费管理的各方职责与权限:(一)财政部1
负责审批年度经费总预算;2
负责审批年度汇总决算;3
确定专项经费的使用原则和使用方向;4
检查、监督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科技部1
负责编制年度经费总预算;2
审批入选项目经费预算;3
负责管理预备费和不可预见费;4
负责编制年度汇总决算;5
检查、监督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项目依托单位的主管部门1
审核汇总本部门申报项目的经费预算;2
审核汇总本部门承担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