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产品溯源管理制度编制:办公室审核:批准:受控状态:持有者:2015—01—01 发布2015—01-01 实施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建立从原材料到成品实现的溯源管理台账、按批次进行生产加工,从原材料到成品实现有效溯源管理的工作要求。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门各车间及生产操作人员、质检部、采购部、仓管员、质检员为做好从原材料到成品实现全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和安全卫生状态均可有效追溯的管理工作。2. 标识和可追溯性2。1 质检部全面负责公司所有表示的有效性监控,设置并指导车间和仓库人员准确使用和维护好标识,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由其组织进行追溯;2。2 仓库、车间负责所属区域产品和不同检验状况产品的分区类摆放及标识的维护。2.3 原辅料的标识2.3。1 经验收合格的原料由质检员用记号笔进行标识;辅料由仓库保管员根据产品的不同性质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并加以标识;2。3.2 物资标识内容按照标示卡内容填写,包括出入库记录等。2。4 半成品标识2。4。1 根据工艺要求,做好各种标识,对于检验状态,质检部会同车间在生产现场已记号笔进行标识。标识内容为合格、不合格、待检、待定四种;2。4。2 对判定为不合格的,质检部会同车间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若严重异常状况出现,则按《异常情况报告和纠偏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及时处理。2。5 成品标识2。5。1 加工完成的成品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包装程序,并在外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装箱数量等;2.5.2检验不合格的成品,附上标识(无固定格式),分类放置,按《异常情况报告和纠偏制度》中相关规定及时处理。2。6 标识的管理2。6.1 标识形式包括印章、标签、吊牌等标记;2.6。2 保管好标识,出现遗失或不清、脱落时,应及时进行标识。2。7 产品的追溯2。7。1 在产品生产、加工、储存、检查验证活动中,一旦发现原辅材料、半成品未能满足质量和安全卫生规定要求或可能会出现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责任人或责任部门都要及时向本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所发生的异常情况予以追溯;2.7。2 对紧急放行的原辅料,相应处标明“急用”字样,并做好相关记录;2。7。3 对产品召回进行追溯时,质检部配合生产部按下列路径追溯用户投诉营销部填写用户投诉及处理记录质检部查阅最终检验记生产部分析、确认该产品最终检验日期、人员和当时生成情况,如有必要根据其他相关质量记录追溯该产品的有关质量活动;2.7.4 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