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新华社北京 9 月 26 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并发出告知,规定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贯彻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重要内容如下
序言党的十九大提出实行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关键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镇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布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 ,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从党的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的的历史交汇期,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种百年奋斗目的,又要乘势而上启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的进军
为贯彻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汇报规定,描绘好战略蓝图,强化规划引领,科学有序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实行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特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本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规定,对实行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筹划,分别明确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的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布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 ,保证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地,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根据
第一篇 规划背景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论断,提出实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认真总结农业农村发展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基础上,精确研判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乡村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