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处置整改方案篇一:关于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的工作汇报关于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的工作汇报各位领导上午好:根据安排,就盘活存量土地、闲置土地处置等工作,要求国土分局发个言。一、我镇闲置土地现状分析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机关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1.土地出让合同未约定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期限的,自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生效或者建设用地批准文件颁发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2.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 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目前我镇闲置土地的现状:据统计,我镇一年以上已批准建设用地项目有 40 只,面积 1274.748 亩。其中:(一)二年以上未开工项目为 13 宗,面积 496.607 亩。其中:内资工业项目用地 6 宗,面积 95.616亩;外资工业项目用地 2 宗,面积 121.56 亩;经营性项目用地 3 宗,面积259.098 亩;村级 1 宗,面积为 8.323 亩;其他 1 宗,面积 12.01 亩。(二)一年以上,未开工项目 27 宗,面积为 778.141 亩。其中:内资工业项目用地 12宗,面积 209.759 亩;外资工业项目用地 5 宗,面积 191.316 亩;经营性项目用地 2 宗面积 299.363 亩;村级 6 宗,面积为 72.163 亩;其他 2 宗,面积5.54 亩。未开发的原因,有二个方面。一方面有政府造成的 8 宗,面积 96.493 亩。主要原因:1、基础设施未到位或填土工程未及时完成。2、是政府动迁项目。3、政府规划调整等。另一方面,由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有 32 宗,面积 1178.255。主要原因:1、正在报建或设计之中。2、资金短缺。3、无实质性项目。二、处置闲置土地的认定程序及处置方式闲置土地的认定程序(一)调查摸底:由国土分局对镇区内未履行合同约定和已批未建用地进行清查,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对闲置土地登记靠造册。(二)初步认定:由财政、建设、环保、招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政府牵头下,根据国土分局提供的闲置土地情况,采取集体会商的方式对闲置用地逐宗进行审查,初步确认闲置土地的对象,对确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未开发的用地,要形成会办意见,并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三)汇总上报:对确认闲置土地进行汇总,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对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