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知识精讲班第 2 讲讲义法的特征(五)法的特征法所体现的意志首先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但又不单纯是意识形态,而是一种社会规范
它为人们规定一定的行为规则,指示人们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严禁做什么,即规定人们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从而调整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互相关系
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在其发生作用的范围内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和约束力
社会规范诸多,诸如道德、风俗习惯、宗教教规,以及多种社会团体的规章等
法与上述社会规范不一样,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这表目前法具有如下特征:1.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2.法是根据特定的程序制定的3.法具有国家强制性4.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法的分类(六)法的分类法的分类有不一样原则,按照不一样原则对法所划分的类别不一样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这是按照法的创立和体现形式所作的分类
成文法是指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献,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不成文法是指未经国家制定、但经国家承认的和赋予法律效力的行为规则,如习惯法、判例、法理等
我国社会主义法属于成文法范围
2.按照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划分法应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宪法是国家的主线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宪法的特殊地位和属性,体目前 4 个方面:一是宪法规定国家的主线制度、国家生活的基本准则
如我国宪法就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线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国家机关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所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主线、最重要的原则和制度,因此宪法成为立法机关进行立法活动的法律基础,宪法被称为“母法”、“最高法”
不过宪法只规定立法原则,并不直接规定详细的行为规范,因此它不能替代一般法律
二是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权威,是制定一般法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