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P1-14•工科本科引导性专业目录 P15徐州工程学院教务处整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说明: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 年颁布)是高等教育工作的一项基本的指导性文件
目录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反映培养人才的业务规格和工作方向,是设置、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授予学位,安排招生、指导毕业生就业,进行教育统计、信息处理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本目录是教育部依据《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高[1997]13 号)确定的指导思想及总体部署,按照科学、规范、拓宽的工作原则,在 1993 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原设日录外专业的基础上,经过高等教育面向 21 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立项研究、分科类进行专家调查论证、总体优化配置、反复征求意见,并经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专家审定会审议后确定的
三、本目录的学科门类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委 1997 年联衔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相一致
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十一个学科门类(无军事学)
下设二级类 71 个,专业 249 种
与原目录比较,增加了管理学门类,二级类也做了较大的调整,专业种数由 504 种减少至 249 种,调减幅度为 50.6%
本目录还覆盖了原目录外专业 74 种
本目录哲学门类下设二级类 1 个,3 种专业;经济学门类下设二级类 1 个,4 种专业;法学门类下设二级类 5 个,12 种专业;教育学门类下设二级类 2 个,9 种专业;文学门类下设二级类 4 个,66 种专业;历史学门类下设二级类 1 个,5 种专业;理学门类下设二级类 16 个,30 种专业;工学门类下设二级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