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K09SZJG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SZJG/xxxx——xxxx雷电防护安全要求及检测规范第部分:医疗电气设备及场所Safetyrequirementsandinspectionoflightningprotectioninbuilding-Part4:Medicalelectricalequipmentandpremises(征求意见稿)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SZJG/xxxx—xxxxIIISZJG/xxxx—xxxx2SZJG/xxxx—xxxx3SZJG/xxxx—xxxx2注:该系统包括有制造厂家规定的为操作该系统所需要的附件
术语电子系统由敏感电子组合部件构成的系统
术语安全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医疗场所建构筑物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防雷法律法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防雷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防雷主管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进行工程验收(检验批、分项工程)
医疗场所建筑物的防雷分类应符合中第章的规定,防雷区划分应符合中第章的规定
防止人身伤害的措施中防跨步电压措施和防接触电压措施应符合中的规定
外部防雷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接闪器应符合中、、、和的规定
)引下线应符合中、和的规定
)接地装置应符合中、、和的规定
)医疗设备应采用共用接地系统
)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按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确定,不应大于按人身安全所确定的接地电阻值
内部防雷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等电位连接)一般医疗场所内的等电位连接措施应符合中、、条的规定
医疗场所内接地方式参见附录
)手术室等特殊医疗场所内防止微电击等电位连接,应采用下列型等电位连接方式
为进行医疗的患者占据的地方水平方向,床上高度的范围内,固定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及装置外可导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