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专业(音乐艺术管理方向)人才培养方案(131501)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沂蒙精神特质和国际视野,掌握音乐艺术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艺术鉴赏、演艺策划与组织管理能力,了解音乐艺术产业与市场规律,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能够从事音乐艺术经营与管理及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1.素质要求(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阔的国际视野,热爱艺术管理事业
(2)熟悉艺术发展基本规律、掌握音乐艺术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熟悉艺术市场的改革现状
(3)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强身健体的科学方法,养成良好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接受必要的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要求
2.知识要求(1)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音乐艺术管理理论知识;(2)具有一定的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
能力要求(1)具有扎实的音乐艺术管理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2)具备能够在基层从事演出组织、策划管理能力;(3)具有一定的演唱、演奏能力;(4)具备一定的现代化设备进行艺术管理、制作、编辑能力;(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6)具有一定的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7)具备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获得信息、拓展知识领域,并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8)具备利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手段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9)具备一定外语及较熟练的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10)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和组织管理能力;(11)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交流能力和终身自学能力
三、主干学科音乐学2四、学制和授予学位学制:4 年(3—6 年)授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