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一、房地产开发与城市规划的关系(一)房地产开发与城市规划的内涵、性质及其相互关系城市规划是为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目标和各项建设而预先进行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行动步骤,并不断付诸实施的过程
城市总体规划是从宏观上明确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从空间上确定城市布局结构和土地使用功能以及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网络,是城市发展的总框架、总蓝图
详细规划是总体规划的深入,是对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是指导城市中某一区域进行当前开发建设的依据和蓝图
与房地产开发关系密切的是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房地产开发是指按照城市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城市基础设施等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的一项综合性社会经济活动
其内容包括从立项、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土地开发、房屋建造、工程竣工验收、经营销售、交付使用直至物业管理的全过程
房地产开发的形式有多种:按开发的对象(客体)而言,可分为土地开发、房屋开发和房地产综合开发;按开发的主体而言,有独资、合资、个人三种开发形式;按开发的区域划分,有新区开发和旧区(旧城区更新改造)开发;按开发的规模划分,有单项开发和成片集中开发
无论哪种开发形式,房地产开发都是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
城市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一般由规划设计院和规划管理部门完成,它们是政府的职能部门,所以,就其性质而言,城市规划是政府行为
这一行为结果要求能反映城市中全体公众的意志,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的全面发展
房地产开发主要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来承担,其性质是企业行为
这一行为目标主要是追逐利润最大化,即克服房地产开发项目周期长、投资长、风险高的不利因素,以期获得最大的收益
由于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开发内涵、性质不同,在编制城市规划和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的过程中